粘钢加固构造补强规定
1、粘钢加固基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15.
2、粘结钢板厚度以2-6mm为宜。
3、对于受压区粘钢加固,当采用梁侧粘钢时,钢板宽度不宜大于梁高的1/3.
4、粘接钢板在加固点外的锚固长度:对于受拉区,不得小于 200t (t为钢板厚度),亦不得小于 600mm;对于受压区,不得小于160t,亦不得小于480mm,对于大跨结构或可能经受反复荷载的结构,锚固区尚宜增设 U形箍板或螺栓附加锚固措施。
5 、钢板表面须用 M15水泥砂浆抹面,其厚度:对于梁不应小于20mm,对于板不应小于 15mm 。